| 标题:从村长选举制度和实态看中国的住民自治(下) ——以四川省调查事例为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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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侯选人的确定 观察中国农村基层选举的制度内容,最为重要者首推候选人的确定过程。因为虽然在规定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为公民享有之权利,但实际上被选举权是「受选民权力和信任委托之权利,代表选民意思的权利」,明白表示一般选民和候选人处于不同的立场(注10)。在此意义上,各地规定候选人资格与一般选民不同的事例屡见不鲜,而重庆市则于其规定第20条限制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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