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未经清算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置疑及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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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参加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直接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常见的事,在司法实践中也常遇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公司有义务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公司未履行义务,被公司登记机关处罚是应该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公司未进行年检或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被清算的情况下,即直接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种作法于理于法是否妥当,值得商榷。这一问题,关系到公司登记机关的依法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未经清算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置疑及相关建议) 上一篇: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小资料) 下一篇:关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