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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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干发[2004]5号《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条 机关效能投诉工作坚持实事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 上一篇:县直机关政务工作考评办法 (试行) 下一篇: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