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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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效能建设重点要建立以下八项基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 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如有群众上门办事,要热情接待。否则以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导办制,导办人员能代办尽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上一篇: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荆州市政情通报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