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孕环检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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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乡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抓孕检、抓基础,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孕环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孕环检底数 各村的孕环检底数,按自然规律进行退类或变动,妇检表由乡计生办在每年年初统一打印下发,各村不得任意删减孕环检底数,特殊情况需变动的(迁出、死亡、离婚需凭相关证明,并将相关证明附在孕检表背面),由村民委员会写出书面申请,经村包片干部、村计生专干、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规范孕环检工作的意见) 上一篇: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工作规范 下一篇:不断深化城区人口计生管理_改革 努力提高属地化管理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