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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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保护和增进广大农民的健康,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农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桂发[2004]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海城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为实现第二个十年农村初保工作目标,加快本辖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今年为农村初保规划的第一个阶段,是规划宣传、协调开展阶段。现制订今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建立建全领导机构、监督机构及制度 将初保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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