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指纹检验中的假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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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指纹检验中的假定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王义然 程连栋 科学知识告诉我们,一切检验过程都是以确认研究对象是否属于某事物或者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为目的的判定过程,都需要把被检客体与一个已知确定的事物作比较。因而.检验成败的关健是如何正确选择可供比较的参照物。人们日常使用的测量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国家制定的各种性能、参数标准等,都是比较参照物,而且都是为?si悴煌煅榈男枰宋琛 ǹ煳耐鴋ttp://www.fanwy.cn省略3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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