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及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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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及有关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一次5~30分钟扣当事人10元;31~60分钟扣20元:超过1小时扣3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扣100元;旷工2天扣200元,依次类推,超过半月者将院内待岗三个月,只发最低生活费,是进修人员者除名;超过一个月视为自动离职。 二、工作期间衣着整洁、必须佩戴胸牌,违者一次扣10元。 三、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值班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交到院办(院办将设立全月值班一览表)。对排好的值班表不得私自调换,确需换班者经由科主任报办公室备查,院监督委员会将根据值班表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按时值班对双方当事人各扣20元;行政值班不到位者,发现一次扣10元及当日值班补贴,如出现一切问题负主要责任。本院统一值班,上夜班24小时,下夜班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及有关规定) 上一篇: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之我见 下一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改水工作步伐的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