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现阶段基层人民银行履行基本职能的再认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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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重要职责。银监分设后,央行职能有了新的调整,对支行人员思想观念以及基础业务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人行的基本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县级人民银行在如何更好地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方面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决定。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将人民银行重新定位于国家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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