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wto规则的国内适用 | ||
|
wto规则的国内适用 何进 wto规则的适用应包括两层含义:第一,wto成员之间在国际层面上依照wto规则来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其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wto争端解决机构;第二,wto成员将wto规则转化为国内法,在自己的领土内适用wto规则,从而“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协议规定的义务”(《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第十六条第四款)。即便是wto规则在国内的适用问题上,也包括了行政机关对wto规则的适用和司法机关对wto规则的适用。 在国际法上,“条约必须遵守”是一项公认的原则,它指条约生效后,缔约各方应按照条约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违反。但是“条约必须遵守”针对的是国家主体,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有自己确定的运作规则,它只能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司法裁判权,进行适用法律的活动,所以“进入wto,法院就必须按wto规则来判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在全县廉政文化建设审计局现场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