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二) |
|
从其法理依据,比较“一国两制”与联邦制 很多人以为,“一国两制”所开列的条件,极其优厚,甚至“较联邦制有过之无不及”,对方没有理由不接受。形式上似乎如此。但其实,联邦制和“一国两制”完全是两个层次的范畴。除了前文所已指出的具体模式上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讲,“一国两制”所隐含的法理依据是,地方_的合法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二)) 上一篇:马克思与_ 下一篇:县药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