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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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稽查案件的管理,根据国家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稽查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违反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管理规定的线索后,应报案件管理人员登记备案(c级以上案件应及时报,其他类案件应在1日内报)。 第三条对来源于举报、投诉、检查、抽验、交办、报请、移送、媒体披露等各种渠道的案件线索及时登记、编号,填写案件管理卡(案件管理卡,一式两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上一篇:微生物所所长当选表态发言 下一篇:关于食品药品监管队伍适应新职能的几点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