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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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实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审计、农委、司法等有关部门配合;乡党委、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抓贯彻落实;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具体实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办法) 上一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论未成年人的犯罪与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