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注册登记推行注册官制度之我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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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登记的流程一般规定为受理——经办人审查——部门领导审查——主管局长核准——发照等环节。在审核过程中,各人掌握尺度不一,容易人为地造成市场准入门槛的高低不一。这与国际上通行的准则主义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工作透明度也不够。2004年,上海开始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福建、江苏等地也开始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争取早日与国际接轨。笔者在此谈一谈推行注册官制度的一点粗浅看法。 一、注册官制度的定义 所谓注册官制度是指被聘任的企业注册官在规定的业务职权范围内,对申请人设立、变更或注销企业登记注册的申请,依法独立履行受理、审查、核准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登记注册制度。企业注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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