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国内地保险监管的职能、方式及主要任务

  我国内地保险监管的职能、方式及主要任务一、监管的职能及目标
  保险监管,通常是指国家保险监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保险机构及其活动进行强制性的监督与管理。就监管体系来讲,国家对保险机构的监管是最高层次的刚性监督形式。
  经国务院批准,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中国保监会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依照法律、法规集中统一监管保险市场。
  中国保监会的基本职能:一是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行为;二是调控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分为四个方面:1.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2.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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