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政法系统综合业务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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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综合业务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创建平安方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全面推进政法系统综合业务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二、考核内容 1、综治维稳工作(500分) 按照《2006年度综治维稳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以年终综治维稳办考核分数为基础折算成本项分数 2、办公室工作(100分) (1)公文处理工作(20分):文件收发规范、程序到位、管理严格,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无失密x_m的记20分,发文或呈报文件不按规定审批或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出现失密x_m事件的每次扣10分,直到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2)值班工作(20分):日常上传下达,值班联络畅通,记录详实,无失误的记20分,上传下达发生错漏、失误或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总分为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政法系统综合业务考核办法) 上一篇:2004年上半年信息中心工作总结 下一篇:县人民检察院“夯实基础练内功,实现工作新跨越”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