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煤柱自燃应急预案

  十七 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当发生煤炭自燃等事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其成员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指挥是处理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在副总指挥和矿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妥善计划。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多听取来自灾区现场人员的反映,会同指挥部成员根据事故情况拟定救灾方案和措施。经常与上级取得联系,根据救灾的进程,随时决定是否有必要调度其他救护力量。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营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保证征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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