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药品不良反应制度的思考

  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drugreaction,缩写adr)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_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为新药上市五年内的所有不良反应,而使用五年以上的药品则为原说明书内没有的新出现的不良反应。
  一、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目的
  当前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尚处于早期阶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亟待健全,表现在制度、机构、队伍方面都不够健全,技术水平也不高,与国际上的差距还很大。历史上曾发生过无数例因药品引起器官功能损害、致残致死的事件,我国也是药品不良反应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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