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学习《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两点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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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后,我们迅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结合基层药品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在学习讨论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对《规定》中的几方面内容难以准确理解和把握,特提出并请求上级领导能给予指导。 一、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是否需要在制发《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再制发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学习讨论的过程中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学习《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两点疑问) 上一篇:论小型水库土坝渗漏原因与治理 下一篇:当前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