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实行工作人员待岗(转岗)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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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工作人员待岗(转岗)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院的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予以待岗或调岗工作岗位(科室)。 1、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2、态度不端正,无工作责任心,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实行工作人员待岗(转岗)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 上一篇: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先进材料 下一篇:为自己把好关—《从政警示录》观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