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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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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