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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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从政意识,特作如下规定: 1、领导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拒不执行或明拖暗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确定1-2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报送市委政研室。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接待群众的来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若干规定) 上一篇:税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下一篇:镇党委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