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政局优抚工作服务规范
一、 服务对象
现役军人、军属、烈属、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 退伍军人、在乡 “五老”人员等。
二、 服务内容
1、义务兵家属优待,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户户优待,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上年度人收入的70%,非农人口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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