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妇女干部参政与构建和谐社会 |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男女平等的实现,促进两性在社会和家庭的和谐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举措。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妇女地位、实现妇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妇女干部参政与构建和谐社会) 上一篇:在珠三角地区考察招商总结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妇女就业现状与对策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