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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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市人民政府、*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效能监察是指具有行政监察职能的部门或机构,依法对监察对象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教育、监督、制度并重原则; (二) 效能监察与职能监督相结合原则; (三) 预防、纠正、惩处、表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 上一篇:稽查人员16条禁令 下一篇:**工商分局2006年第三季度打假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