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药品“谁来监管”问题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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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谁来监管”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科学发展观理论应用于我国药品监管实践,提出了科学监管理念,解决了“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对我国药品监管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然而,科学监管理念对“谁来监管”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笔者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出发,在充分研究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品监管实践,本文对药品“谁来监管”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期对我国的药品监管实践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字:药品监管体系 一、 我国目前的药品监管体系 从药品监管的政府机关设置看,我国目前主要设置了四级监管部门,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地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级食品药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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