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征管法》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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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程序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征管法》中的有些重要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如偷税定性问题、强制执行问题,实际执法时发现,事实很难与理想化的法律规定相符合,这就迫使税务机关投入过多精力进行执法实践和探索,不是主动运用法律作为执法的武器,而是尽量避开法律,甚至制定一些变通的手段和措施,挤占正常执法空间和时间,削弱了执法刚性;另外,《征管法》中规定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的一些管理办法,共计22个,至今未出台几个;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程序及要求过于理想化,处罚执行难,调查取证难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征收管理工作的开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征管法》中存在的问题) 上一篇:村扶贫工作总结 下一篇:2006年党员年终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