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食品质量安全局生产源头质量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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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重大决策和部署和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从基层抓落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要求以及国质检监(2004)253号《关于切实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以下源头质量监管制度: 一、健全和落实打假责任制。各县级局要认真落实与市局签订的《打假责任书》,强化辖区打假责任制。要按照划分若干责任区,责任落实到组到人的要求,统筹安排人员,把本辖区内涉假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窝点的查处、整治和监管的责任与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组和具体的人。对辖区内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做到打假务尽、执法到位,保证辖区内不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制假售假活动。 二、建立健全兼职质量监督员制度。各县级局要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食品质量安全局生产源头质量监管制度) 上一篇: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下一篇:妇产科医生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