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履行工商管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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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从协调、平衡、共处的统一性的视角去观察和处理矛盾或问题,提出了理论依据和思维方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府行为、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互动的必然结果,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社会管理、制度保障、公共服务和优化结构等责任,因此,工商局必须把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融合到构建和谐社会环境里,为创造一种开放、平等、宽容和多元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执法,创造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履行工商管理职能) 上一篇:书店门市部规范化管理交流材料 下一篇:关于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