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对《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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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我中心于年成立,副科建制,编制人,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不断开拓创新、规范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运作程序不断规范,采购规模迅速扩大,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明显,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县累计实现政府采购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几年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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