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学校小学、初中教师及学校职工请假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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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使教工的师德规范在行为上得以重视和落实,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请假制度特作如下修订和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小学、初中教师及学校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二)教职工请假7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并将请假的原因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假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作自动离岗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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