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切实做好各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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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组、党(工)委,有关部门:为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满届后,文明单位称号自动解除,需重新参与评选”的要求,市文明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2005至2006年度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2005至2006年度(上级市)市级文明单位2、2005至200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3、(上级市)市级文明单位标兵4、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二、评选范围1、凡2005年底以前命名表彰的省级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切实做好各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在中共某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下一篇:2006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