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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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上一篇:刑讯逼供的法律分析 下一篇:2006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