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受贿案件“一对一”证据的认定与运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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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受贿案件“一对一”证据的认定与运用 贿赂犯罪是一种对合共犯。它是在行贿人和受贿人均具有谋利动机的基础上,双方为互相满足对方的需要而“协议”进行的犯罪。这种犯罪的隐蔽性极强,很多都是“一对一”的证据,对于证实犯罪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现结合有关证据理论就司法实践中“一对一”受贿案件证据的认定与运用问题,谈谈我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何谓“一对一”证据?在证据学上,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则是那些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与其他证据结合,相互印证,才能推断出主要案情的证据。按照证明的基本要求,司法实践中使用直接证据一般应有若干间接证据作佐证,才能确定案件的主要事实;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则须有一 系列间接证据构成严密的体系,即形成“证据锁链”,排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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