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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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38号)和《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63号)精神,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六农组〔2003〕02号)要求,结合我县近几年水费征收实际情况,现对今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收方式 水费征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乡镇对水费征收工作负总责,负责统一组织发动,负责及时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煤矿企业发展策略的探讨 下一篇:在党政考察团座谈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