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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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盘锦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完成省政府交办工作情况(16分) 1.分数构成:(1)省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3分。(2)省政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4分。(3)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8分。 2.考核标准:(1)未按办理要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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