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选聘中介机构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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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选聘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行为,提高选聘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县所属党政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森林资源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评估等市场经济活动中选聘为其提供招标代理、资产拍卖、资产评估等服务的中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选聘中介机构工作制度) 上一篇: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下一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整顿演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