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交警事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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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943- ),山东省——————市宁阳县人,汉族。196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山东省济南市交警支队任民警,多年负责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现任支队交通处副处级民警。二级警督。初中文化程度。他连续20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3次被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1989年被评为“全省最佳交通民警”,1993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先进个人廉政爱民模范称号,1994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有些事情说来令人难以置信: 早晨8点上班,可天蒙蒙亮,他便赶到单位打扫卫生、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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