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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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为全县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价廉、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根据《伊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制定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 3.自愿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任务,服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办法) 上一篇:在全县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全镇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主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