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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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巡查规范 (一)巡查责任规范 1、辖区内经营户亮照经营,无无照经营、转借、出租营业执照,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行为。 2、辖区内无企业未按期年检,个体工商户未换、验照继续经营的行为。 3、辖区内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销售过期变质商品;无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无制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4、辖区内无印制、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包括音像制品)。 5、辖区内无虚假商标、广告行为。 6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标准) 上一篇:工商局着装管理制度 下一篇:工商分局优化发展环境纪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