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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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稽查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对社会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一般包括: (一)造成人员伤害(亡)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涉及全国范围或跨省的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或质量事件; (三)媒体(包括网络)报道或跟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或事件;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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