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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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消防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有关文件后,即召开属单位三十多名保卫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消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讨论,各有关部门和多年工作在消防管理工作第一线上的及多年从事医院消防管理工作的同志们都一致认为,该《消防法修订草案》虽经三年多的修订,但仍非常粗糙,很多条款未使用法言法语,该粗一些的条款订的太细,该细一些的条款订的太粗,而且公安消防部门以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相适应的消防法律体系的名义,将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等交给社会和单位,只享有执法和处罚的权力,这都是非常错误的。因此,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保护公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上一篇:医疗作业流程管理 下一篇:妇幼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