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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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所服刑罪犯是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刑期在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法律规定不需要交付到监狱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以及少数余刑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但看守所因劳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留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这类罪犯由于刑期短以及看守所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其改造工作尚在探索中,未引起有关部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上一篇:县长在全县老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xx公司深入贯彻《劳动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典型发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