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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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 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 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 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 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 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 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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