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检查院车辆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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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各类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权归行装科,行装科设专职车管干部,具体负责车辆的安排与调度事宜。 2、车辆的使用应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先急后缓的原则,切实保障办案用车。 3、院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领导不用时,行装科可以安排使用。 4、工作用车必须填写用车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注明用车时间、地点,用车原因,并由乘车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用车前—天下午下班前交行装科。除特殊情况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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