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教育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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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落实“两基”工作责任和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强化“两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开展“两基”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建设、普及程度等;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督导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做好接受自治区“两基”督导检查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教育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市地税局关于创建平安机关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关于开展2007年《平安城区、和谐城区》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