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也论《行政许可法》对运政机构的影响 | ||
|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而言,必将促进其管理 创新和职能转变,推进行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是有限的 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必须做到“管其所管,放其所放”。在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权限上,《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出发,规定了“三优先”原则,即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优先;在政府管理和社会自律的关系上,社会自律优先。 在实践中,不少运政机构喜欢用审批进行事前监管,而不擅长事后监督;行政许可不够透明,缺乏相互监督制约;习惯于发文件、下指令、搞整顿,甚至管了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谈谈当前有损公安交警执法形象的八种不良现象 下一篇:从动机激励理论角度谈对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建议和问题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