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小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下无必要不捕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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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必要”不捕是检察机关对案件法定、酌定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的没有采取逮捕这种最严厉强制措施必要的不捕决定,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具体外化形式,那么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下,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的行使这种法律监督权,以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的应有之意,笔者进行一些探讨与大家商榷。 一、“无必要”不捕的内含与外延 本文题中所称的“无必要”不捕实际是无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和无必要不予逮捕这两种不捕决定的合称。前者是检察机关对公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小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下无必要不捕的适用) 上一篇:谈环境保护与关贸总协定 下一篇:论发展农村客运之思路 相关栏目: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