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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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的处置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参照《济南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特大安全事故的类别 (一)特大火灾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含死亡,下同)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是指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发生爆炸,死亡10人以上;重伤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是指化学危险品在生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上一篇: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意见和措施 下一篇:在全市迎接国家“两基”验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安全 安全讲话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