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情形之浅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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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情形之浅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根据侵占对象的不同,将侵占罪分为三种类型: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侵占遗忘物、侵占埋藏物。其中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犯罪与盗窃罪的界限问题,在理论和实务界争议颇多,本文拟就两者的界限作一简要分析。 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它与盗窃罪的区分主要应把握以下两点: 一、如何理解财物的“代为保管”关系 何谓“代为保管”,我国刑法学界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解释:一是狭义说,主张对保管作严格的解释,认为“代为保管”须以双方当事人之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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